关闭
关闭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登陆邮箱
  •    
    泉州市司法局公告[2009-6-1]
    我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2009-5-21]
    我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2009-5-21]
    我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2009-5-18]
    安溪县组织培训非诉讼法律援助业…[2009-3-6]
    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送法进…[2009-3-6]
    永春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百余名…[2009-3-6]
    安溪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安溪县“…[2009-3-6]
    图 片 新 闻
       
        站点公告
          泉州市司法局公告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定于9月19日至20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5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公告》(第 1号),现就我市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并当场发放准考证主证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报名,并按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5日。报名人员必须在上述期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为: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请记住网报号,供现场确认时使用)。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至20日。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将本人现场确认的时间约定在上述期间内,并按预约的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 二、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为泉州市司法局(鲤城区新华南路18号)四楼会议室。联系电话:22385617、22383617。 在我市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我市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以在我市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我市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统一到福州市或厦门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现场确认。 三、报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提供网报号;(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打印版)2份;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人民币310元。 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确认后,现场发给准考证主证。经福建省司法厅复审合格,生成准考证副证,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司法部网站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00九年六月一日
    wow gold sale shop here,wow gold,buy wow gold,cheap wow gold,the world of wacraft gold store in the world.
     
        法援中心
     
    中心分支机构
    援助申请条件
    援助申请流程
    援助表格下载
     
    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是法律援助?
    公民应依法到哪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去申请并获得法律…
    哪些公民可以申请刑事诉讼法律援助?
    文某友诉晋江市劳动局工伤认定案
    永春县人民检察院诉郑某盗窃案
    许某诉廖某刑事附带人身损害赔偿案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诉陈某通故意杀人案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包某故意杀人案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诉黄某抢劫案
     站内搜索:
       
      学 习 园 地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努力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关于“八荣八耻”的科学内涵
    当前为什么强调学习贯彻党章
    八荣八耻
      文 件 公 开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切实为进…
    关于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归档工…
    关于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
    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预防和制止…
    关于官兵涉法问题
     
    党员学习

     
        友情链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因工负伤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工伤认定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
    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
    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市“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市“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法律服务电话4月份来电咨询情…
    法律服务电话3月份来电咨询情…
    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来电咨询情…
     
     
    非婚怀孕
    我该怎么办
    可以告他吗?
    我要怎么做
    该怎么办
     
    站 外 搜 索
     
    请在下面输入关键词
     
    本 站 调 查
     
    您最喜欢本站的哪几个栏目?
    关于中心
    法律法规
    申请援助
    法援动态
    援助律师
    典型案例
    法援基金会
    12348专栏
      
     
    本 站 统 计
     
    文章总数:170篇
    下载总数:1个
    图片总数:1个
     
    法 援 基 金 会
     
     
    地址:泉州市区新华南路18号市司法局大院内 电话:0595-22377361 传真:0595-22377391 E-mail:qzfy@qzfy.gov.cn 
    版权所有: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技术支持:子文科技
      闽ICP备06015001号